京保监许可[2010]81号
你公司《关于北京天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动用保证金的请示》(天地文[2010]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动用缴存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海淀区支行成府路分理处的保证金10万元;
二、你公司应当在每年的1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年度本机构保证金管理情况的专门报告。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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