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保监许可[2010]91号
你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关于官园支行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请示》(交银京函[2010]3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核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官园支行”的A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领取该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该机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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