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2018年12月25日作出京银保监罚〔2018〕2号处罚决定。
经查,北京润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我局决定对润昌代理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时任该公司总经理周健(身份证号:110108XXXXXXXX6819),是对上述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局决定对周健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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